Q8: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流程是怎样的,需要多长时间?

根据《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》第七条、第十二条、第十三条的要求,《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》中的整体评估时长为 57+N 天(N 代表补充材料审核时间);如涉及复评的,则为 72+N 天。

在整体评估流程中,《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》第十一条还新增了数据处理者拒不补充或拒不更正材料的后果,即安全评估过程中,国家网信部门可以要求数据处理者补充或者更正材料,如数据处理者无正当理由不补充或者更正的,国家网信部门可以终止安全评估。

此外,《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》第十三条为数据处理者提供了救济方式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,数据处理者可以在收到评估结果 15 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网信部门申请复评,该复评结果则为最终结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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